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工信局、市属开发区经发局,各相关企业:
现把省工信厅《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请根据通知要求,积极组织开展2019年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。
各县(市、区)工信局、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对推荐企业申报要求、资质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。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、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并提供相关视频证明材料(以光盘的形式附带)。每个县(市、区)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。
请各县(市、区)工信局、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填报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(见附件3),于2019年11月8日前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、申报书一式七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工业互联网科。
联系方式:0635-8288381;
电子邮箱:gyhlwk@163.com
附件1 :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
附件2-1: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(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)
附件2-2: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(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)
附件2-3: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(“5G+工业互联网”集成创新应用)
附件2-4: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(平台集成创新应用)
附件2-5: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(安全集成创新应用)
附件3: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
附件4:省工信厅《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》
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19年11月4日
一、试点示范内容
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、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、“5G+工业互联网”集成创新应用、平台集成创新应用、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,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,通过试点先行、示范引领,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,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。
二、项目推荐条件
(一)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、信息技术企业、互联网企业、电信运营商、高校及科研院所等。申报主体应在山东省内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。
(二)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、企业自愿原则。优先推荐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、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中的项目,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、建设成效显著、转型升级效益突出、带动效应明显。
(三)申报的项目须符合《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》(见附件1)要求,可复制、可推广。
(四)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,在建项目(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)不可申报。